比起校長小蠅小利的貪婪
這種特定圖利更令人髮指
 
社會正義在哪裡 ?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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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 – 2012年4月16日 上午4:27
 

向民間購電 比自行發電貴

〔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、王貝林/台北報導〕台電長年虧損,電價預計五月中旬大幅調漲,但虧損一大部分的原因,卻是台電扮冤大頭掏空自己,每年花一千多億元向民間電廠購電,價格不僅比他們自己發電成本高,買回來的電卻又遠高於備載容量,等於完全用不到。

朝野立委皆質疑,台電只是透過漲價,將不合理、失敗的投資損失,轉嫁給全民承擔。而且自己轉投資的電廠負責人,不乏該公司退休高層,購電單價卻比一般民間電廠高得多!台電有利用轉投資電廠,上下其手謀取不當利益的可能。

民進黨立委林佳龍估算,台電自行發電每度二.八九元(去年度決算),向民營電廠購電平均價為每度三.五八元,一年購買近四百億度電,比自己發電多花兩百多億元。

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更指出,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日前公開表示「台灣電價被寵壞了」,但旗下的「嘉惠電廠」卻以每度三.六五元的價格,賣電給台電,高於民間電廠三.五八元的平均價。

保證收購 民營電廠利潤高

政府為紓解電源不足及開發困境,並配合電業自由化趨勢,八十三年起分四階段開放民間業者自設電廠發電,並與台電簽訂二十五年的長期合約,由台電保證收購,經營民營電廠成為穩賺不賠的生意。

目前與台電簽約的民營發電業者共有九家、十四部機組,發電量約占台電總電量的二十%,遠超過備載容量十六%的需求;也就是說,這些買回來的電不但都沒用到,還遠超過防備不時之需的備用電力需求,調整的方式,只能讓台電的發電設備閒置。

更離譜的是,同樣是民間電廠,台電轉投資電廠生產的電力,硬是比其他民間電廠貴上許多。

轉投資發電 購回單價更高

當年為鼓勵汽電共生,台電投資成立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,並以二十五.七五%的持股,成為最大股東。台汽電再轉投資森霸電力(持股三十五%)、 星能電力(持股三十二.五%)、星元電力(持股三十三.六七%)等三家民營電廠;台汽電去年還併購美亞電力公司,因而取得國光電力(最大股東為中油)三十 五%的股權。

立委林佳龍估算,台電轉投資民營電廠,約占國內民營發電量的三十一.六%,市占率第一名。台電向轉投資的國光、星能、森霸、星元採購的電價,每度高達三.七二元至四元,遠高於三.五八元的平均價格,更比台電自行發電的每度二.八九元高得多。

所以在台電去年出現鉅額虧損的同時,民營電廠卻都享有高額利潤。民間業者投資的麥寮、和平、長生、新桃等四間電廠,去年度的盈餘超過一百五十億元;台電轉投資的星能、森霸,年度也有廿餘億元的盈餘。

立委質疑 台電涉利益掛勾

林佳龍分析,國光、星能和森霸等三間燃氣電廠,採取天然氣聯合採購壓低成本,但電價卻還賣得比別人貴;他問過台電,台電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,令人懷疑台電與轉投資電廠有不可告人的利益掛勾。

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也質疑,台電空有這麼多備載電力,只要自己多產一%的電,就能減少一百億元設備閒置,不用向外買比較貴的電;台電購電浪費的錢好好查清楚,其實就不用漲電價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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